一、债权基本情况
债权本金:13878.2万元(截止至2021年5月8日)
经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裁决书所确认[华南国仲深裁(2019)D601号],权利人(融资租赁出租人)持有对忠心公司本金为13878.2万元(截止至2021年5月8日)的债权;承租人向承租人返还融资租赁物,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物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,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,案号为(2020)粤03执589号。
二、融资租赁物情况
本案融资租赁物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金江大厦的150套商业用房。
金江大厦位于宜宾老城西区,与南岸西区隔江相望,紧邻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南出口,所在区域内主要道路有金沙江北路东段、翠柏路、沿江路、物流街、银龙路等多条道路,路网较发达,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完善。
坐落: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金江大厦1幢-2层、-1层、1层、2层,2幢-2层、-1层
面积:27089.9㎡,共150套
用途:商业用房
现状:作为宜宾义务小商品城市场出租经营。
执行法院已在拍标的现场张贴产权异议公告,宜宾义务小商品城有限公司向法院申报租赁权,租赁期限自2008年8月30日至2038年8月29日。由于租赁期限超过法定期限,租金过低,拍卖成交后,若与承租人就租赁合同产生争议,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。
三、周边配套设施
①小区:正和滨江国际、外滩壹号、沿江小区、建设路51号院、银龙广场、金江小区
②批发市场:西郊批发市场、九家村建材城
③公园:人民公园、金江江滨河公园
④学校:宜宾市一中、宜宾市龙文实验学校
⑤医院: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
融资租赁物现场图片:
四、转让方式
如对本案融资租赁物产权有意向,或者有意收购出租人公司的股权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进行合作:
1、收购债权
债权本金13878.2万元(截止至2021年5月8日)。
2、收购出租人公司100%股权
从而取得对承租人公司的债权权益和上述融资租赁物的优先受偿权。
3、参加司法拍卖购买本案融资租赁物
上述房产将于2021年8月5日上午10点在京东拍卖网开始第一次拍卖,本次拍卖起拍价为93,012,262.00元。如有意向者,交易方式、款项支付等具体细节可与我司进一步面谈。
京东拍卖入口: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江大厦的融资租赁物150套
如有意向者,交易方式、款项支付等具体细节可与我司进一步面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