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债权基本情况
借款人:四川鼎坤经贸有限公司
剩余本金:11623093.97元
利息:18383253.09元。
保证人:杨伟、刘桂琴、四川蓉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张华荣、熊正菊。
二、司法状态
诉讼阶段: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判决,借款人还本付息,就抵押物优先受偿。目前处于执行阶段。
三、抵押物情况
(1)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2号附5号4栋1单元1层,面积179.18平方,商用房,现在出租给红旗连锁超市;
(2)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涧槽中街一楼(333号香楠湖2栋1层),面积共197.61㎡,面积分别为:1号(69.22平米)、2号(74.14平米)、3号(54.25平米)。抵押物位于妇幼保健院附近,为香楠湖小区的临街底商,现出租给小儿推拿店;
(3)成都市温江区长安路232号附307号4栋3层;商用物业位于西蜀尚都小区,面积502.38㎡,靠近长安路的底商,现出租给一家鞋店。
注:温江长安路232号附301号4栋3层1号(274.48平米)、2号(31.66平米)、3号(109.47平米)、4号(52.29平米)、5号(16.7平米)、7号(17.48平米)
四、抵押物现场情况
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2号附5号4栋1单元1层商铺
双流区东升街道涧槽中街一楼(333号香楠湖2栋1层)1、2、3号商铺
温江区长安路232号附301号4栋3层1号商铺